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国家级正职:
总,国家,政治局常委,全国常委会委员长,总理,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全国政协。
国家级副职:
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家副,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国党军事委员会副、委员,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副、委员,全国政协副,委,最高人民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长。
注:委员享受副国级(国务委员)待遇,但不是党和国家领导人。
直属各机构正职及部分副职一般为政治局局常委、委员、处及其他副国级干部兼任。
省部级正职:
1.纪委副、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中宣部副、中组部副、部副、党校副校长,副主任)
2.全国常委会,,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正职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的正职干部(如江苏省、天津市)
4.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5.正大军区级干部(如北部战区司令员、政委)
委员一般为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
1.全国常委会,,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各人民团体副职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的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重庆市副)
3.生产建设兵团副职干部
4.副省级城市、副省级新区,,,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广州市,浦东新区区长)
5.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6.副部级高校正职。
7.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副、国家体育总局副)
8.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烟草局)
9.副大军区级、正军职干部(如东部战区副司令员、南部战区空军司令员、湖北省军区政委)
候补委员及中纪委委员一般由省部级副职以上担任
厅局(地)正职:
1.全国常委会,,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全国常委会,,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3.各副省级市,,,政协的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
4.各地市(设区),,,政协的正职干部(如无锡市),
5.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6.省属高校正职。
7.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北京市财政局)
9.副军职干部(如河南省军区副政委)
厅局(地)副职:
1.全国常委会,,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3.副省级城市、、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4.各地市(设区),,,政协的副职干部,
5.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6.省属高校副职,大专正职。
7.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上海市文化局副)
9.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协的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江宁区区长)
10.正师级干部(如商丘军分区司令员)
县处级正职: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2.副省级城市、、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3.各地市(设区)、、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4.各县市,,,政协的正职,
5.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6.省属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7.重点中学正职。
8.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
9.副师职干部(如安阳军分区副司令员)
县处级副职: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2.各地市(设区)、、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3.各县市,,,政协的副职,纪委
4.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5.市属中学正职。
6.正团职干部(如黎城县武装部政委)
乡科级正职:
1.各地市(设区)、、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2.各县市、、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3.各乡镇,,,政协的正职,
4.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5.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6.副团职干部(如单县武装部副政委)
乡科级副职:
1.各地市(设区)、、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2.各县市、、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3.各乡镇,,,政协的副职,
4.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5.正营职干部(如乡、镇武装部)
股所级正职(科员):
1.各地市(设区)、、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股所级干部正职。
2.各县市、、政协的下属单位股所级干部正职(如派出所所长)。
3.各乡镇,,,政协的股所级干部正职(如镇民政所长)。
4.国有企业的股所级干部正职。
5.副营职干部(如乡、镇武装部副)
股所级副职(科员):
1.各地市(设区)、、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股所级干部副职。
2.各县市、、政协的下属单位股所级干部副职(如派出所副所长)。
3.各乡镇,,,政协的股所级干部副职(如镇民政副所长)。
4.国有企业的股所级干部副职。
5.正连职干部(连长)
普通科员:
1.各地市(设区)、、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普通科员。
2.各县市、、政协的下属单位普通科员。
3.各乡镇,,,政协的普通科员。
4.国有企业的普通科员。
5.副连职干部(副连长)
办事员:
1.各地市(设区)、、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办事员。
2.各县市、、政协的下属单位办事员。
3.各乡镇,,,政协的办事员。
4.国有企业的办事员。
5.排职干部(排长)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十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