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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兼职兼薪的标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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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兼职兼薪的标准

法律分析。村干部属于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员,一般不受国家公务员法的管辖,所以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但如果是经过正规程序任职的,且实实在在做工作的,领双份工资也无可厚非。法律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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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村干部属于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员,一般不受国家公务员法的管辖,所以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但如果是经过正规程序任职的,且实实在在做工作的,领双份工资也无可厚非。法律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法律分析:

村干部属于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员,一般不受国家公务员法的管辖,所以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但如果是经过正规程序任职的,且实实在在做工作的,领双份工资也无可厚非。

法律依据: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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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兼职兼薪的标准

法律分析。村干部属于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员,一般不受国家公务员法的管辖,所以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但如果是经过正规程序任职的,且实实在在做工作的,领双份工资也无可厚非。法律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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