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不能探望,只有辩护律师才可以会见。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
一、刑事拘留后家属怎么办
刑事拘留,是我国相关机关对刑事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临时性强制关押措施,因为事情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不会提前通知的。家属在被拘留人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法院判决前这段期间,都无法会见家属,只有家属(直系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才可以会见,但可以送钱和衣物至看守所。因此,在行为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可以尽快委托律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
二、有哪些情形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特别批准?
在正常情况下,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想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侦查机关特别许可。
注意,这种限制仅局限在侦查阶段,到了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的会见便不得受到任何限制。
三、刑事诉讼法律律师会见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律师会见的规定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