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能否作为商标?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禁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使人误以为他人商品。因此,“商号”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保护依据是该法规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将企业名称的保护扩大到“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并为社会公众所知的企业名称”。虽然“商号”的范围比“商号”略宽,但企业名称中除了企业名称外,还包括企业
法律分析
可以使用“老字号”作为商标吗?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禁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使人误以为他人商品。因此,“商号”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保护依据是该法规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将企业名称的保护扩大到“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并为社会公众所知的企业名称”。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工作总体情况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首次出现“商号”一词。这里“商号”的范围比“商号”略宽。企业名称中除了企业名称外,还包括企业或其名称的缩写;知名度要求略高,从相关公众“知道”到“知道”。在司法实践中,商号与商号往往混用,没有严格区分,但笔者在本文中使用的是“商号”。一方面,便于区分‘商号’和‘老字号’;另一方面,‘商号’和企业名称在生产机制和保护范围上的区别更为明显。”“商号”实际上是一种商业标识,在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功能上更容易与商标发生冲突。老字号按不同的识别机构可分为“中国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如“北京老字号”、“浙江老字号”)“中国老字号”由商务部按照《中国老字号认定条例(试行)》进行审核认定,地方老字号由各省、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府按照他们制定的相关措施。如浙江省商务厅根据《浙江老字号认定办法》,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山东省老字号认定规定》,老字号应当在本省范围内进行遴选和认定。按照上述规范和方法,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产品、技能或服务代代相传、中国传统文化底蕴鲜明、文化底蕴深厚、社会广泛认可、口碑良好的品牌。这里的“品牌”应该广义地理解为商业标识,其权利可以是老字号的注册商标、老字号专卖店的独特装饰、老字号商品的包装、商品的独特名称,甚至是在老字号基础上注册的网络域名。
拓展延伸
商号和老字号是两种不同的品牌形态,商号是企业注册后获得的标识,用于区分企业与其他企业,而老字号则是指具有悠久历史和良好信誉的企业品牌。在商标权利的演变与保护方面,商号与老字号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需求。
商号在企业成立时即可注册,其权利较为简单,仅能通过企业名称来体现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而老字号则需要有一定的历史和信誉作为支撑,需要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经营和维护品牌形象来积累一定的商标权利。
在商标权利的保护方面,商号相对较为容易受到侵权,因为其权利较为单一,难以通过其他方式来体现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信誉。而老字号则相对较为复杂,需要通过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
商号和老字号在商标权利的演变与保护方面存在差异,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来选择合适的品牌形态,并通过法律规定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
结语
可以使用“老字号”作为商标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禁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使人误以为他人商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将企业名称的保护扩大到“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并为社会公众所知的企业名称”。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工作总体情况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首次出现“商号”一词。这里“商号”的范围比“商号”略宽。企业名称中除了企业名称外,还包括企业或其名称的缩写;知名度要求略高,从相关公众“知道”到“知道”。在司法实践中,商号与商号往往混用,没有严格区分,但笔者在本文中使用的是“商号”。一方面,便于区分‘商号’和‘老字号’;另一方面,‘商号’和企业名称在生产机制和保护范围上的区别更为明显。“商号”实际上是一种商业标识,在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功能上更容易与商标发生冲突。老字号按不同的识别机构可分为“中国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如“北京老字号”、“浙江老字号”)“中国老字号”由商务部按照《中国老字号认定条例(试行)》进行审核认定,地方老字号由各省、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府按照他们制定的相关措施。如浙江省商务厅根据《浙江老字号认定办法》,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山东省老字号认定规定》,老字号应当在本省范围内进行遴选和认定。按照上述规范和方法,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产品、技能或服务代代相传、中国传统文化底蕴鲜明、文化底蕴深厚、社会广泛认可、口碑良好的品牌。这里的“品牌”应该广义地理解为商业标识,其权利可以是老字号的注册商标、老字号专卖店的独特装饰、老字号商品的包装、商品的独特名称,甚至是在老字号基础上注册的网络域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九条 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