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0:18:28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人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
导读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人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人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人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