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可自行协商处理。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
3、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对于无法自行移动车辆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当事人应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保护现场;
2、当事人应互相查看并记录对方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
3、双方当事人应就事故责任和损失赔偿进行协商;
4、如协商一致,应当填写并签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如协商不成,应立即拨打交警电话报警,并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6、对于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较大的事故,应及时拨打120或者110求助。
综上所述,在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若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无异议,应在确保安全及固定证据后,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位置进行损害赔偿协商;若车辆无法移动或存在特殊情况,则需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