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是: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上述罪行都构成特殊累犯。
法律分析
特殊累犯构成条件有: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
拓展延伸
特殊累犯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特殊累犯的预防措施是为了减少或避免特殊累犯的发生。首先,加强社会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培养良好的社会行为习惯。其次,加强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控体系,加强对特殊累犯的监视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第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人们对特殊累犯行为的认知和警惕,以便更好地防范和应对。此外,加强社会福利和救助体系,为有特殊累犯倾向的人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重返社会并重新融入正常生活。最后,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特殊累犯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特殊累犯的产生。通过综合施策,我们可以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特殊累犯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结语
特殊累犯构成条件严格,但预防措施至关重要。加强社会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是防范特殊累犯的首要任务。同时,加强监管和管理,建立监控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人们对特殊累犯行为的认知和警惕。加强社会福利和救助,为有特殊累犯倾向者提供支持和帮助。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特殊累犯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作用。通过综合施策,我们能够预防和控制特殊累犯行为,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