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部级别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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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3 23:23:00
政府干部级别如何区分
法律主观。政府人员综合管理类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和副职、省部级正职和副职、市厅级正职和副职、县处级正职和副职、乡科级正职和副职。法律客观。
导读法律主观。政府人员综合管理类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和副职、省部级正职和副职、市厅级正职和副职、县处级正职和副职、乡科级正职和副职。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政府人员综合管理类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和副职、省部级正职和副职、市厅级正职和副职、县处级正职和副职、乡科级正职和副职。
法律客观:
《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市厅级正职、市厅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政府干部级别如何区分
法律主观。政府人员综合管理类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和副职、省部级正职和副职、市厅级正职和副职、县处级正职和副职、乡科级正职和副职。法律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