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签字别人可以代签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收可以由他人代签。如果当事人需要他人代为签收,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在签订了书面委托合同后,委托人有权代为签收。在代理签收时,必须进行签字,如果不能签字,交管部门人员应当记录在案。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交通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1、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定义:交通责任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方进行认定并出具的正式文件;
2、法律效力:交通责任认定书是确定事故责任方的重要依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被认定为责任方的当事人需要按照认定书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用途:交通责任认定书通常用于保险理赔、民事赔偿诉讼等后续处理中,是判定事故责任和处理事故后果的关键文件;
4、异议申诉:当事人对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有异议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收可以由他人代签,但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在代理签收时进行签字。根据法律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