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房子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属,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子女,则该房产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结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存在明确的赠与合同或其他约定,指明房产仅赠与一方,则该房产应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父母赠与房子的法律性质:
1、赠与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赠与是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2、财产归属的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民法典》,父母赠与给子女的房产,如果赠与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明确表示为个人财产,则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姻关系中的影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给其中一方,那么赠与的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时的处理:在离婚时,个人财产原则上不进入分割范围,但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一方的个人债务,可能需要使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如果赠与房产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则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父母赠与的房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明确归属,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子女,则该房产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个人财产原则上不进入分割范围,但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一方的个人债务,可能需要使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如果赠与房产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则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