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和封存概念以及具体操作流程。启封是指解除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限制,使职工可以进行使用或运动的操作。封存是指单位停止为职工汇缴公积金。职工离职后,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公积金业务--封存--个人账户封存中可直接为离职员工办结个人账户封存。若单位没有数字证书,则可以在网上申报预约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携带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是指解开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限制,使其可以进行使用或运动的操作。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
二、公积金“封存”的概念
封存是指单位停止为职工汇缴公积金。
没有缴纳社保的职工,离职时可凭离职证明代替社保转移参保凭证,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提取的金额为职工公积金账户本息金额。
三、住房公积金怎么封存
职工离职后,专办员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公积金业务--封存--个人账户封存中可直接为离职员工办结个人账户封存。若单位没有数字证书,专办员可在网上申报预约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携带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四、公积金封存了如何启封
职工离职后单位专办员会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待职工入职新单位,新单位专办员会为您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新基数确认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拓展延伸
住房公积金封存和启封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操作,对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封存和启封的操作流程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住房公积金封存操作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并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凭证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并开具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
(3)用人单位应当在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上加盖公章,并交给职工本人。
2. 住房公积金启封操作流程:
(1)职工应当在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住房公积金启封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启封,并开具住房公积金启封证明。
(3)用人单位应当在住房公积金启封证明上加盖公章,并交给职工本人。
根据以上规定,住房公积金封存和启封的操作流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用人单位也应当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封存和启封的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结语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和封存是指解开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限制,使其可以进行使用或运动的操作。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此外,封存是指单位停止为职工汇缴公积金。没有缴纳社保的职工,离职时可凭离职证明代替社保转移参保凭证,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提取的金额为职工公积金账户本息金额。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