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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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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

法律主观。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经济实用性,且商业秘密权利人已经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所保护的企业、单位等所享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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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主观。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经济实用性,且商业秘密权利人已经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所保护的企业、单位等所享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经济实用性,且商业秘密权利人已经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所保护的企业、单位等所享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法律客观: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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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

法律主观。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经济实用性,且商业秘密权利人已经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所保护的企业、单位等所享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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