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需要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并完成过户手续,才算是个人财产。若无表示或协议,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赠、专用生活用品等。
法律分析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时,若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自己子女个人的房屋,并办理完过户手续,该房屋属於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父母没有任何表示或书面协议,该房屋过户完毕後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中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