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女婿无法定赡养义务,只需协助赡养。有赡养义务的人具有继承权,若未尽赡养责任,可在遗产分割时减少或不分。《民法典》还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若父母无监护能力,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女婿对老丈人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只有协助男方赡养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赡养义务的人也具有继承权。若是有赡养能力确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拓展延伸
女婿的经济责任:尊重传统还是个人选择?
女婿的经济责任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在传统观念中,女婿应该为老丈人提供经济支持,以示对家庭的尊重和感激。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和个人价值观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女婿提供经济支持应该是个人选择,而不是被强加的责任。每个家庭都有不同的情况和背景,女婿是否提供经济支持应该基于双方的协商和理解。尊重传统是重要的,但也要尊重个人的选择和经济状况。最终,女婿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价值观做出决策,以确保家庭和谐和个人的幸福。
结语
女婿的经济责任一直备受争议。在传统观念中,女婿应为老丈人提供经济支持,以示尊重和感激。然而,随着社会和个人价值观的变化,越来越多人认为经济支持应是个人选择,而非被强加的责任。女婿是否提供经济支持应基于双方协商和理解。尊重传统重要,也要尊重个人选择和经济状况。最终,女婿应根据自身情况和价值观做出决策,以确保家庭和谐与个人幸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