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非必须,但可选择。离婚协议需在离婚手续办理后生效,签订前一方反悔无效。办理公证须当事人亲自到场,审查身份、行为能力及协议内容,包括离婚意愿、子女安排和财产处理。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
1、离婚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的,需要当事人自己选择。
2、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
3、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及公证要求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文件,其法律效力与公证要求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但并非自动具备强制执行力。为了增加协议的可执行性和证明力,很多夫妻选择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公证是指由公证机关对协议书进行认证,使其具备更高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公证可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为协议的执行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因此,对于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建议夫妻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明确法律效力和公证要求,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结语
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但不是必须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若一方反悔,在手续办理前不产生效力。办理公证需要夫妻双方本人到场,公证机关会审查身份、行为能力和协议内容等。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明确法律效力和公证要求,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