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拘留期间,探视违法行为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律师执业证书,遵守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律师会见不受次数和时间,但需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法律分析
对于行政拘留期间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探视的方式包括:持有效身份证件。律师会见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拓展延伸
行政拘留期间亲属探视的与规定
行政拘留期间,亲属探视受到一定的与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探视行政拘留人员的亲属需符合一定条件,并遵守相应的程序。首先,亲属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探视登记。其次,探视时间通常限定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如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此外,探视过程中,亲属需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传递违禁物品,不得干扰秩序等。对于特殊情况,如探视人员有犯罪记录或涉及等情况,可能会进一步探视权限。总之,行政拘留期间亲属探视的与规定旨在维护秩序与安全,确保合法权益的平衡。
结语
行政拘留期间,探视行政拘留人员的亲属需遵守一系列与规定。亲属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探视登记。探视时间通常有限,需遵守相关规定,如不传递违禁物品、不干扰秩序等。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进一步探视权限。这些与规定旨在维护秩序与安全,确保权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