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文,买卖双方非因违约导致房屋成交出现纠纷时,中介费可要求退还;而如果中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房屋成交出现纠纷,则可以退还中介费。
法律分析
非因买卖双方违约房屋中介费可要求退还。因卖方或买方违约导致房屋成交出现纠纷的,中介费不予退还;因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房屋成交出现纠纷的,中介费可以退还。
拓展延伸
房屋中介费的退还规定和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中介费的退还程序和规定如下:首先,租赁双方应当签订明确的中介费退还协议,明确退还条件和方式。其次,如果租户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退租要求,房屋中介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全额或部分退还。然而,如果租户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退租通知期限,中介费可能不予退还。此外,如果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租户有权要求全额退还中介费。退还中介费的具体程序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确定,通常涉及填写退款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中介机构协商等步骤。请注意,在进行退还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了解适用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因买卖双方违约的情况下,房屋中介费不可要求退还。然而,如果因卖方或买方违约导致房屋成交出现纠纷,中介费不予退还;而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房屋成交纠纷,中介费可以退还。退还中介费的具体程序应遵循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并需了解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