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贷款有抵押的优先受偿权,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拍卖抵押财产所得先还银行贷款;无抵押的贷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需先支付工人工资后才还银行贷款;破产财产应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支付工人工资。
法律分析
要还银行贷款。对于银行贷款,正常情况下都已由对公司的财产对其设置了抵押,银行对抵押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这些被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拍卖抵押财产所得也优先支付给具有抵押权的银行,剩下的财产才属于破产财产,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如果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要先付工人工资后才还银行贷款。
此外,一般情况下都会被银行催促偿还贷款,破产财产应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还要支付工人工资。
拓展延伸
破产后公司贷款责任如何处理
破产后公司贷款责任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破产程序。通常情况下,当公司破产时,其债务将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或重组。在清算情况下,公司的贷款责任可能会被清算程序用来偿还债权人。而在重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与债权人达成协议,重新安排偿还计划。此外,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则通常情况下,个人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然而,具体情况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破产程序中寻求法律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银行贷款在破产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破产程序。通常情况下,银行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而非抵押的贷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应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支付工人工资。在清算情况下,贷款责任可能会用于偿还债权人,而在重组情况下,可能会重新安排偿还计划。个人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用于偿还公司的债务,但具体情况因法律规定而异。建议在破产程序中寻求法律咨询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