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夫妻名字需要以下手续:1. 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加名;2. 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去到房管部门申请审核;3. 对于有房贷的房产证加名,还需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手续,并在银行同意变更抵押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是房屋产权的共有形式,即共有财产,多个产权人即共有共有人。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上加夫妻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证上加名,具体流程和所需手续因情况而异。一般来说,这个房产证加名是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加名,有些地方对于夫妻间的加名,它是可以直接办理。
首先我讲一下没有房贷的房产证加名的那个条件和步骤。
第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去到房管部门。
第二、由房管部门审核以上的材料。
第三、这个办加名,他需要交一些费用,这费用包括房管局他那个手续费。还有由于买卖合同,它可能涉及到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另外一些测量费,还有贴花费等等。
第二种情况,就是有房贷的房产证加名的方法。首先这个需要去银行办理那个抵押手续、变更手续,如果在银行同意变更抵押手续的情况下,它也是可以加名的,下面的步骤也跟上面的一样的,只是多了一个银行办理的变更程序,然后这个具体的政策可能会各地有所差异,但主要的就是以上的方面。
二、房产证加名字就算是共同财产了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产权形式可以由一个产权人独有,也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
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是房屋产权的共有形式了,就是共有财产,几个产权人,就是几个共有人。可以是夫妻共有,也可以是其他关系人的共有。
我国《民法典》对房屋产权共有形式的相关规定:第九十三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九十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九十五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三、房产证上需要加夫妻双方的名字吗
房产证现已更改为不动产权证,关于产权登记是否加双方名字是你们双方协商决定,这个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可以是任何一方的也可双方的。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不动产,则该房产为购买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变更不动产的所有权性质。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以登记为准,如果想变更为夫妻共同共有,则需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则不论不动产权证是否为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果要进行买卖等所有权转让,应所有权人都同意,如果一方单独买卖属于无权处分,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能像另一方追要房产一半的价款。
结语
房产证上加夫妻名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根据情况而异。如果没有房贷,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去到房管部门,并由房管部门审核材料并交纳相关费用。如果有房贷,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和变更手续,再进行加名手续。房产证上加名字后,该房屋就成为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共有形式为共有财产,即共有共有人。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屋的产权形式可以由一个产权人独有,也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