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贷款的房产证上添加老婆的名字需要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房产证抵押手续的变更申请,并向贷款银行提交相应的文件。审核通过后,将获得新的房产证,上面会注明老婆的名字。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带齐所需证件,亲自到场办理,并注意收费标准的不同。
法律分析
一、若要在有贷款的房产证上添加老婆的名字,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首先,您需要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房产证抵押手续的变更申请。请注意,您需要得到借贷银行的同意,方能进行操作。
2. 办理完抵押手续变更后,您需要向贷款银行提交相应的文件,以便更新房产证上的信息。
3. 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新的房产证,上面会注明您老婆的名字。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贷款形式是以公积金贷款的,需另外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的形式贷的款:公积金商业贷款,则需要支付200元费用。
3、需要准确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证以及其复印件;
4、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共同房产拥有证明,请求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所提交的材料;
如果资料没有问题,就可以领取号码排队,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即可。
5、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的相关费用,其主要基本费用是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登记费等,如果办理的比较顺利基本20天左右就可以拿到加名后的房产证。
二、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注意事项
1、房产证上加名字要注意带齐所需证件
所需证件: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除了带足证件,还需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
2、房产证上加名字要注意自己亲自到场办理
在到当地交易中心办理加名字时,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
3、房产证上加名字要注意收费标准的不同
(一)无贷房子加名字及收费标准
①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夫妻名字
夫妻间加名字,只要有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变更窗口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费等。
②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在办理加名字时,要根据房屋评估的价格,交相应的契税。具体的算法是,评估价剩以契税税率,再除以3就是应该交的税费。一般估价100万左右的房子,税费在200元左右。
(二)有贷房子加名字及收费标准
①有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名字
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先到借贷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②用公积金贷款
这种情况需另外支付100元费用而如果贷款是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形式,则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规章步骤则和有房无贷相同。
贷款之后购买的房子,当事人如果买房之后结婚或发生其他事情,可能会往房产证上加名字,往房产证上加名字是要按照严格的程序来办理的,在第一次办理房地产权证时直接加上去,只有等到办出房地产权证后,再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证就可以了,无需额外负担费用,带上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拓展延伸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具体流程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业主需要证明自己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其次,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如果是夫妻间析产,需要提供配偶的同意书。最后,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
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业主需要准备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明、配偶同意书(如适用)及其他证明材料。
2. 申请登记:业主向当地房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 缴纳税费:根据房屋交易价格,缴纳房产交易税费。
4. 申请加名字:业主向房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缴纳相关的登记费。
5. 办理手续:房产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
6. 领取新证:办理完成后,业主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屋可能会有不同的办理流程和条件。因此,在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时,建议先咨询当地房产登记部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在有贷款的房产证上添加老婆的名字,需要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房产证抵押手续的变更申请,并向贷款银行提交相应的文件。办理完成后,需要前往当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姓名的事宜。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注意事项包括:1. 需要带齐所需证件,包括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2. 需要亲自到场办理,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3. 收费标准的不同,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名字及收费标准为夫妻间加名字150元,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需要根据房屋评估的价格交相应的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