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