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驾担保人期限是犯罪行为发生后,到判决生效的这段时间。判决生效后,自动中止。撤销担保资格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后终止。醉驾担保人要履行一定的职责,并不是口头上的担保那么的简单,建议在没有了解具体职责之前不要贸然的给人进行担保。司法机关对取保候审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一、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但在中国法律上存在两种保证人,一种是民事上的保证人,一种是刑事上的保证人,而作为刑事上的保证人,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了保证人条件、义务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却对于保证人名称、定义、法律地位,一直没有明确的称呼和法律概念。应当以法律形式明确其名称、法律定义及其特征,区分其与民事上保证人的异同,确立其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以及与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联系。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即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而刑事保证人则是在刑事诉讼特定环节、履行特别义务的、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它既不同于刑事诉讼参与人中任何一种人,又与刑事诉讼参与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刑事保证人并不象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那样,直接地参与刑事诉讼活动,而是负有担保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义务。所以,作为刑事保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应视为刑事诉讼参加人,这样的提法比较恰当,符合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机关、人民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