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选村干部可以放弃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23:43:38
你们觉得选村干部可以放弃吗?
可以的,按照选举法相关法律,公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同时也有弃权的权力。【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导读可以的,按照选举法相关法律,公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同时也有弃权的权力。【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可以的,按照选举法相关法律,公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同时也有弃权的权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你们觉得选村干部可以放弃吗?
可以的,按照选举法相关法律,公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同时也有弃权的权力。【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