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人可以当村支书。根据我国村民组织法,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所有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成员如果失去行为能力或被判刑,则职务自行终止。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情况包括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妨碍执行、规避执行等。对于失信人,可以其高消费,并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失信人可以当村支书吗
失信人可以当村支书。
我国村民组织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监督。
二、怎么样才纳入失信人名单
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情形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执行失信人员怎么处理
1.人民可以失信人的高消费。
2.被执行人存在下列行为的,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结语
失信人可以当村支书。根据我国《村民组织法》,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论其是否是失信人。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失去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此外,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成员如果丧失行为能力或被判刑,其职务将自行终止。因此,如果失信人丧失了行为能力或被判刑,他们将无法担任村支书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