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和非董事在任职方式上存在差异,包括职责分工、利益关系和任期制度等方面的差异。而对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式。
法律分析
董事和非董事在任职方式上存在差异,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 职责分工不同。董事不担任除公司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专注于履行其董事职责,以保证公司治理的性和有效性;
2. 利益关系不同。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的利益关系,从而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3. 任期制度不同。董事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以保证其对公司的关注和监督的持续性。
2.含义不同;
3.其他不同。
一、真正的老板不是法人,怎么要工资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法人指的是企业,这种情况应该是法人代表,至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一般会签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有的一般不签劳动合同。对于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长,集团公司委派的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应与委派人如国资委、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与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与任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二、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的关系
董事会对总经理团队进行管理,企业比较小的时候,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执行董事代行董事会的一些权利。代行董事会的权利,它跟经理层是一种管理的关系。
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执行董事代表的是一种管理机构,虽然他只有一个人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一种职务,主要是为了与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相区别。
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基本可以认为,有限责任公司中,执行董事为董事长。
拓展延伸
求董事任职资格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董事任职资格有:
(一)根据法律、行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语
董事和非董事在任职方式上存在差异,具体体现在职责分工、利益关系和任期制度等方面。真正的老板不是法人,如果企业拖欠工资或不发工资,员工可以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投诉或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对于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长或集团公司委派的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长,应与委派人如国资委、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与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