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被害人需亲自到法院自诉。公安机关不提起公诉,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及国家利益的案件可由公安机关公诉。诽谤、干涉婚姻自由等也属自诉案件。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到法院进行自诉,公安机关不会提起公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侮辱案件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利益的案件,那么此时公安机关可以公诉。除此以外,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等都是自诉案件。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在侮辱罪案件中的执法权限界限及法律适用
公安机关在侮辱罪案件中的执法权限界限及法律适用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职责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受理和处理侮辱罪案件方面具有一定的执法权限。然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限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规定。在侮辱罪案件中,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依法公正、严肃执法。同时,法律对侮辱罪的界定和适用也是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需要遵循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实践中,公安机关需要准确把握自身的执法权限,依法行使职权,并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案件处理,以保障法律的公正适用和社会的稳定。
结语
公安机关在侮辱罪案件中的执法权限界限及法律适用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职责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受理和处理侮辱罪案件方面具有一定的执法权限。然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限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规定。在侮辱罪案件中,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依法公正、严肃执法。同时,法律对侮辱罪的界定和适用也是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需要遵循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实践中,公安机关需要准确把握自身的执法权限,依法行使职权,并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案件处理,以保障法律的公正适用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