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法律规定的离婚时遗产如何分割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01:04:07
文档

法律规定的离婚时遗产如何分割

如果得到遗产时候是依据遗嘱指定的个人继承,这遗产就属于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该财产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配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下列主要原因除外,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1)一方已隐藏、转移、卖出、被摧毁、哄骗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2)具有法定支持义务的人必须接受重大疾病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双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以父母一方的名义购买参与房改的房屋。产权以父母一方的名义登记,另一方主张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法院不支持。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视为索赔。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推荐度:
导读如果得到遗产时候是依据遗嘱指定的个人继承,这遗产就属于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该财产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配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下列主要原因除外,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1)一方已隐藏、转移、卖出、被摧毁、哄骗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2)具有法定支持义务的人必须接受重大疾病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双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以父母一方的名义购买参与房改的房屋。产权以父母一方的名义登记,另一方主张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法院不支持。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视为索赔。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得到遗产时候是依据遗嘱指定的个人继承,这遗产就属于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该财产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配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下列主要原因除外,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1)一方已隐藏、转移、卖出、被摧毁、哄骗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

(2)具有法定支持义务的人必须接受重大疾病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双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以父母一方的名义购买参与房改的房屋。产权以父母一方的名义登记,另一方主张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法院不支持。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视为索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私房钱该如何分割

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 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没有明确的财产约定,私房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私房钱,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分割;也就是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依照该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文档

法律规定的离婚时遗产如何分割

如果得到遗产时候是依据遗嘱指定的个人继承,这遗产就属于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该财产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配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下列主要原因除外,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1)一方已隐藏、转移、卖出、被摧毁、哄骗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2)具有法定支持义务的人必须接受重大疾病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双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以父母一方的名义购买参与房改的房屋。产权以父母一方的名义登记,另一方主张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法院不支持。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视为索赔。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