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理赔首先需要准备的车辆险理赔的资料,就是保险单的正本,还有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去派出所报案时需要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由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书、以及三者的赔偿收据及损失清单还有三者受损车辆的赔偿凭证,记得复印件一定要重新盖一次公章,这样证明才会有效。
此外当确认具体的赔偿金额的时候,车主就需要提供车险理赔的资料,由汽车修理厂提供的修车发票,该发票必须是汽车修理厂的正式发票,而且发票上应该注明维修车辆的车牌号。
当然还有施救费票据,该票据的内容应该包括:该车辆的类型和施救内容等,是由施救单位提供。除此之外,还需自行复印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的身份证等等。
如果复印件的印章模糊的话,还需携带证件的原件。被保险人在领款的时候,还需携带当初保险公司给车主的赔款收据样本。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