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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可以在异地审理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0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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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可以在异地审理吗

房产纠纷不可以进行异地审理。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于专属管辖,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房产合同中当事人自行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于专属管辖。当事人约定管辖权并对管辖权提出相关异议的,不可以违反级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因此,建筑合同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只能由房地产所在地,也就是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进行管辖,不能约定其他进行管辖。专属管辖权是管辖权的一种独特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否约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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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产纠纷不可以进行异地审理。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于专属管辖,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房产合同中当事人自行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于专属管辖。当事人约定管辖权并对管辖权提出相关异议的,不可以违反级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因此,建筑合同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只能由房地产所在地,也就是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进行管辖,不能约定其他进行管辖。专属管辖权是管辖权的一种独特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否约定管辖。


房产纠纷不可以进行异地审理。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于专属管辖,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房产合同中当事人自行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于专属管辖。当事人约定管辖权并对管辖权提出相关异议的,不可以违反级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因此,建筑合同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只能由房地产所在地,也就是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进行管辖,不能约定其他进行管辖。专属管辖权是管辖权的一种独特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否约定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管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优先适用于约定管辖。当事人约定的管辖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否则约定的管辖无效。建设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管辖。综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能约定管辖。

三、工程纠纷管辖

一、民事诉讼管辖简介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上下级人民之间和同级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人民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的确定,在我国立法上主要是以案件的性质、案件的影响的大小为标准。

我国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一是基层人民至最高人民依法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级别管辖的重点在于区分基层人民和中级人民的分工是级别越低的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量越大,级别越高的管辖的地域范围越广但实际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量越小。

(二)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的不同区域的人民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该类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起诉应到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提出。

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辖区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地域管辖有以下几种: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的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管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

第二,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约定

第三,约定只能针对第一审的管辖,第二审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进行约定

第四,协议管辖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此外,协议管辖不得变更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4、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管辖。

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即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由享有专属管辖权的管辖,其他无权管辖,法律也不准许当事人以协议变更专属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三种: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1、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某个具体的案件,指定其辖区内某个下级人民予以管辖。

2、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受理案件后,受诉人民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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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可以在异地审理吗

房产纠纷不可以进行异地审理。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于专属管辖,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房产合同中当事人自行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于专属管辖。当事人约定管辖权并对管辖权提出相关异议的,不可以违反级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因此,建筑合同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只能由房地产所在地,也就是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进行管辖,不能约定其他进行管辖。专属管辖权是管辖权的一种独特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否约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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