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携带驾驶证的处罚如下: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扣1分,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没带证”不属于“无证驾驶”。交警部门不会拘留当事人,而只是暂时的扣车。“未带”不等同于“无证”,但两者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处罚的力度不同罢了。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就驾驶自己购买车辆的,扣留车辆,罚款1500元,还可以处15天以下的拘留;把机动车借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将被罚款200到2000元,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无证驾驶的情形主要包括: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综上所述,对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手续。同时,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也将受到处罚。对于驾驶证遗失的补办流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并及时了解最新的补办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