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做事不公平的解决方法如下:
1、村民可以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需要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
2、向镇政府或者县委投诉,要求调解或协商;
3、如果调解或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决;
4、如果涉及派出所处理不公,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还可以向当地纪委、监察委或检察院投诉,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回复或决定。
村委会的职责与作用:
1、村民自治: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实施村民自治;
2、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如村内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等;
3、经济发展促进:推动村内经济发展,协助村民发展农业生产和其他经济活动;
4、社会秩序维护: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确保村内秩序稳定;
5、民生服务提供:提供各类民生服务,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
6、纠纷调解:负责村内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7、政策宣传实施:负责国家政策的宣传和实施,确保村民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村民在面对村委会不公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联名罢免、投诉调解、法院诉讼、行政复议或投诉纪委等多种途径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