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的主旨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阻碍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任务,即使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也属于该罪。公民和组织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协助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任务,拒不提供或阻碍都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律分析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公民和组织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构成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均可构成妨害公务罪。
拓展延伸
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关判例分析
妨害公务罪是指故意干扰、阻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是必须具备故意成分,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公务造成干扰或阻碍;二是必须具备客观行为,即实际干扰或阻碍了公务的正常进行;三是必须具备特定的主体身份,即行为人必须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被法律规定的特定人员。根据相关判例分析,法院在审理妨害公务罪案件时,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客观情况以及对公务的实际影响程度等因素,判断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判例中还强调了保障公务顺利进行的重要性,对妨害公务罪的打击力度也相应加大。
结语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公民和组织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协助,拒不提供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也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故意、行为的客观情况和对公务的实际影响程度,判断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保障公务顺利进行的重要性得到重视,对此罪行的打击力度也相应加大。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九十二条 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记录在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在起诉意见书末页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