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自白是否可作为证据,是许多刑事案件中常见的问题。然而,如果自白是在警方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得到的,其可信度和有效性受到质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任何证据都应当由法定程序获得。禁止使用非法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逼使被告人作供、作证的,所得供述、证言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不得采用酷刑、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活动。
综上所述,如果被告人的自白是在警方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得到的,其所得供述应被认定为无效证据,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