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
一、房改房可以进行交易吗
房改房可不可以进行交易,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军队、保密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不能进行交易;
2、如果是按市场价购买的房屋产权是归个人所有,上市交易时间是不受限制的。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的产权归个人,要在五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并且在交易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一、房改房办理过户条件如下:
1、房改房要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
2、该类房已签订房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可以上市交易;
3、房改房其原产权单位是单位或房管局,可以出售给个人所有,卖方具有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他证件。
二、房改房进行交易需要以下材料:
1、售房单位申请;
2、市房委办验收通知;
3、售房单位房屋产权所有权证;
4、缴款凭证;
5、房改售房合同;
6、房屋户型平面图;
7、房改方案批文。
总之,如果是合法的房屋,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就可以。
二、部队收回经济适用房
1、军队单位和地方的土地利用军事合作建房,由当地房地产建设招标和委托销售的公司,在符合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办法后,确定同类型房屋价格的,报总后勤部备案。2、征地和建设,比照城市有很多,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出售个人住房的数量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
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采取入部队幼儿园和地方幼儿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一)军人子女入部队幼儿园,按照划区保障的原则,在军区级单位范围内就近免费入园,无隶属关系部队的军人子女,没有条件入本单位幼儿园的,可以就近就便入其他部队开办的幼儿园,享受办园单位军人子女待遇,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可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二)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对没有条件入部队或者地方公办幼儿园的军人子女,给予适当经济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军队有关总部另行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军用土地,是指军队拥有使用权的下列国有土地:(一)部队、机关、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疗养院、后方仓库、干休所等单位的营区用地;(二)陆军设防、海防、空防、二炮阵地、通信、军队人防工程,以及保留的旧机场、旧港口、旧洞库等国防工程用地;(三)试验场(基)地、训练场、靶场等科学试验和军事训练用地;(四)军用铁路专用线、公路支线和输水、输油、输气、输电管线等专用设施用地;(五)军队的农副业生产用地;(六)军队工厂用地;(七)依法由军队管理、使用的其他土地。
第十二条
军队建设项目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军队建设项目申请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必须依据用地单位编制、任务和部署定点文件,根据用地定额,编制用地计划,逐级上报总后勤部,纳入全军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划拨用地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受让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