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债权申报需在法院确定期限内进行,债权人应提供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证据。职工欠薪、医疗费等不需申报,由管理人列清单并公示,职工可要求更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申报需说明连带债权。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债权应当通过债权申报的方式处理,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并且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拓展延伸
破产企业债权处理:法律程序与实际操作的关键步骤
破产企业债权处理涉及一系列法律程序和实际操作的关键步骤。首先,破产程序的启动是关键一步,包括申请破产和确定破产财产。其次,债权人应提交债权申报,以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接下来,破产管理人会对债权进行审核和分类,确定优先受偿顺序。然后,债权人会参与债权会议,讨论破产计划并投票表决。最后,根据通过的破产计划,进行资产清算或重整,以实现债权人的偿还。实际操作中,债权人还需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积极参与并保护自身权益。综上所述,破产企业债权处理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并进行实际操作,确保债权人能够在破产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权益保护和偿还。
结语
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是至关重要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债权人需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遵守连带债权的规定。破产企业债权处理涉及多个关键步骤,包括破产程序启动、债权申报、审核分类、债权会议和资产清算或重整。债权人应积极参与并保护自身权益,确保在破产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权益保护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破产清算第二节变价和分配第一百一十二条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十章破产清算第二节变价和分配第一百一十二条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