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签订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两种情况:1)补充协议只是对主合同除期限外的部分作补充,可能在主合同到期后失效;2)补充协议涉及主合同期限及主要条款,视为新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协商补充约定。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合同到期签订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若补充协议只是对主合同除期限之外的部分条款作的补充性约定,则该补充协议可能因为主合同到期终止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偿协议本所就是对主合同期限及主要条款作出的约定,即为一份新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合同履行期满后,能否与对方重新协商条款?
在合同履行期满后,双方可以重新协商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并不意味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消失,而是进入了一种新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重新商定合同条款,以满足双方的利益和要求。重新协商条款的过程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合同的任何方面进行讨论和修改,包括价格、期限、责任等。最终达成的协议应该是双方共同接受并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合同履行期满后,双方是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条款的。
结语
合同履行期满后,双方可以重新协商条款,以满足双方的利益和要求。协商过程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并不意味着权利和义务消失,而是进入一种新的状态。在重新商定合同条款时,双方可以就任何方面进行讨论和修改。最终达成的协议应是双方共同接受并遵守的。因此,合同履行期满后,双方可以重新协商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