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报告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法律分析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有:
1.如果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一般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
取保候审是指在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判定有罪之前,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暂时解除其羁押,让其在特定期限内回家等待审判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嫌疑人的罪行不属于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嫌疑人有固定的住所;3.嫌疑人有可以负担得起的担保人;4.嫌疑人不会对证据的收集和审查造成重大妨碍。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包括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实施可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结语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限制方面需遵守多项规定,如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变动住址等需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此外,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取保候审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解除羁押的措施,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案件的公正审理。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