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深圳住房公积金上限 法律问题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06:34:10
文档

深圳住房公积金上限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一、缴存上限;缴存基数上限缴存比例上限。其中:缴存基数上限为31938元;缴存比例上限为12%。二、深圳市规定的缴存基数。1、自2020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2、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193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三、深圳市规定的缴存比例。1、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一、缴存上限;缴存基数上限缴存比例上限。其中:缴存基数上限为31938元;缴存比例上限为12%。二、深圳市规定的缴存基数。1、自2020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2、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193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三、深圳市规定的缴存比例。1、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法律分析:

一、缴存上限

缴存基数上限缴存比例上限。其中:缴存基数上限为31938元;缴存比例上限为12%。

二、深圳市规定的缴存基数

1、自2020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2、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193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

三、深圳市规定的缴存比例

1、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3、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申请,待单位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百分之五,上限各为百分之十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文档

深圳住房公积金上限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一、缴存上限;缴存基数上限缴存比例上限。其中:缴存基数上限为31938元;缴存比例上限为12%。二、深圳市规定的缴存基数。1、自2020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2、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193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三、深圳市规定的缴存比例。1、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