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受人有权退房;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购买合同被撤销时,买受人有权退房;按揭不能、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迟延交付等情况下,买受人有权退房;开发商抵押房屋或未办理所有权登记超过一年,买受人有权退房。购房者私自违约只能协商解决,诉讼不支持。
法律分析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受人有权退房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开发商在预售房产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且在购房者提起诉讼之日也未取得该证等等,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3、购买合同被依法撤销买受人退房的情形
按照规定,对于买受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买受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买受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4、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有权退房
7、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买受人有权退房
8、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9、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10、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买受人有权退房
11、开发商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一年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12、开发商对房屋进行了抵押,买受人有权退房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是卖给购房者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的,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若是购房者出于自身考虑不周等因素提出退房的,在法律上看,属于私自违约,只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在此种情况下提出诉讼,将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购房者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购买合同被撤销、按揭不能、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套型与图纸不一致、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一年、开发商对房屋进行抵押等情况下,有权要求退房。但若购房者自身原因提出退房,则属于私自违约,需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法律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