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然辞退员工需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工作年限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否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可裁员情况包括破产重整、生产困难、转产技术革新等。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包括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工伤、在医疗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离退休不足5年等。
法律分析
一、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突然辞退,这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事情。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赔偿。一般来讲只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拒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一般会通过仲裁公司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应付补偿金的两倍。但是如果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二、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哪些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合理补偿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赔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获得赔偿金,若公司拒付,仲裁公司可支付双倍赔偿金。严重违纪员工除外,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支付补偿金。裁员需满足条件,包括破产重整、严重困难、转产等。劳动合同无法解除的情况包括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病或工伤、疾病医疗期、女职工孕期等。其他情形可参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上是对相关问题的简要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