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一、物业不负责向哪里投诉
审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资质。(这一项,已经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批工作)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提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负责评标专家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综合考评等工作。对日常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对业主大会的成立进行备案管理;
参与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的制定,监督核查物业服务收费情况;制止和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违法行为;
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参与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监督检查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另外,一些地方性法规,还要求下列部门机构,承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管理工作。
二、物业费贵去哪里投诉
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话,可以向业委会投诉,申请仲裁;如果业委会不能解决问题,或者小区没有业委会,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即县级以上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房产主管部门也就是房产局投诉。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需要由物价局审核。小区物业费收取,物业公司首先要向物价局提出申请,由物价局根据小区条件和公司服务水平进行成本核审批复,并发给收费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