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场主管投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材料:基本信息、损害事实、相关证据、明确诉求。赔偿标准:未满500元赔偿500元,超过500元按三倍价格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第55条。
法律分析
一、投诉商场主管找哪个部门
投诉商场主管找下列部门:
1.商场店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2.拨打消费者申诉热线或者直接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4.如果是商场店铺出售物品质量问题的,还可以找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投诉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消费者投诉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4.明确、具体的诉求。
三、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赔偿标准是什么
未满500元的按照500元来赔偿。超过500元的按照三倍价格来赔偿。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消费者在遇到商场主管问题时,可以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人民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来解决纠纷。投诉时需要提交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相关证据以及明确具体的诉求。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未满500元的按照500元赔偿,超过500元的按照三倍价格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