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利贷行为一般属于民间纠纷,违反民法公平原则,不会强制追讨债务。借贷者可以按年利率36%以下还债。若高利贷涉嫌通过违法手段获取资金并以更高利率贷款给他人,触犯高利转贷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时,可根据交易方式、习惯和市场利率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视为无利息。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单纯的放高利贷行为不能说是“犯罪”,犯罪是指那些触犯了刑法的行为。而高利贷一般是属于民间纠纷,触犯的是我国的民法。高利贷者高于银行的利率过多,与借贷者签订的合同明显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以该合同一般不被承认。该债务也会成为法律上的“自然债”。意思是如果借贷者一直不还钱,放高利贷者去打官司的话,就算赢了官司,也不会对借贷者采取强制措施让其还钱。
而且借贷者不需要按照之前约定的高到离谱的利率还债,可以在年利率36%以下还债。
如果除了民间纠纷,放高利贷也有可能触犯刑法,这就是比较严重的情况了。如果这个放贷者不是放的自己的钱,而是通过一些其他的“门道”,通过违法套取一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再以更高的利率贷给他人,而且从中获利十分巨大的,就涉嫌触犯“高利转贷罪”。触犯该罪的人或者组织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不是简单的民间纠纷了。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结语
高利贷行为一般属于民间纠纷,不构成犯罪。然而,该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通常不会承认相关合同。债务也被视为法律上的自然债,不会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借贷者偿还。此外,借贷者可以按照年利率36%以下的利率还款。然而,若高利贷涉及违法套取他人资金并获利巨大,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高利转贷罪,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须符合国家规定。如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则视为无利息。如利息约定不明确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可根据交易方式、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视为无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