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宁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费用、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为了适当激励被征收人,市县级需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海宁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以下三种补偿项目:第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费用;第二,由于征收房屋而产生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第三,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为了适当激励被征收人,市县级需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结语
海宁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费用、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为了适当激励被征收人,市县级需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