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省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陕西省根据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概括如下:
一、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其最高收费标准按照诉讼标的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制收费:1万元(含1万元)以下部分1000元1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5%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4%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3%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2%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1%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3)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收费。
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2)进入再审程序后代理再审案件诉讼,按代理一审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三、办理二审诉讼案件
(1)未办理一审只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2)曾办理一审再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四、办理发回重审案件,按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曾办理过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五、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2)曾代理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案件,再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六、代理仲裁案件参照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七、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