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纠纷处理要点:1.租客扰民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寻求调解。2.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管理措施。3.业主可要求违规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4.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权利方可要求赔偿或继续履行合同。5.租房被骗签合同可申请合同无效,欺诈行为可撤销。《民法典》规定。
法律分析
一、怎么处理房屋租客扰民的情况
房屋租客扰民的,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尽量通过相互协商,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环保部门、人民调解处理。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该怎么处理房屋租赁中一方违约的情况
房屋租赁出现单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权利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比如,租房期限未到期,房东提前不租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租房合同被骗签了的怎么处理
租房被骗签合同的,可以向申请合同无效,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结语
通过租客之间的互谅互让和协商解决房屋租客扰民问题是最佳选择。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业主委员会、环保部门或人民的调解。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执行应急处置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违反规定的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如有一方在房屋租赁中违约,《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被骗签租房合同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可以向申请合同无效,特定情况下合同无效,如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