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没结案车能取回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12:12:06
车祸没结案车能取回吗?
法律分析。可以取回被扣押的事故车辆,有的地方交警队规定提车需要交纳事故处理保证金。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导读法律分析。可以取回被扣押的事故车辆,有的地方交警队规定提车需要交纳事故处理保证金。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可以取回被扣押的事故车辆,有的地方交警队规定提车需要交纳事故处理保证金。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车祸没结案车能取回吗?
法律分析。可以取回被扣押的事故车辆,有的地方交警队规定提车需要交纳事故处理保证金。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