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父亲无永久居住权。离婚双方可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孩子,但需注意房产登记名字的问题。离婚时房子给孩子有好处,减轻负担、规避税收、避免债务纠纷。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父亲有永久居住权吗
1、如果父亲没有得到孩子监护权,大多没有房屋居住权,除非需要监护人和产权人同意后,才有居住权。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好吗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离婚时房子给孩子的好处:
1、减轻未成年子女将来生活的负担,为其生活添置必要财产。
2、万一将来开征遗产税,可规避税收。
3、可有效避免债务纠纷。
拓展延伸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父亲能否享有居住权及相关权益?
在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的情况下,父亲是否能够享有居住权及相关权益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决结果。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父亲是否能够获得居住权。如果父亲能够证明他对孩子的照顾和抚养能力,并且居住在房子里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那么法院可能会授予父亲永久居住权或者其他相关权益。然而,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和案件来确定,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在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的情况下,父亲是否能够享有居住权及相关权益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决结果。法院通常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父亲是否能够获得居住权。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