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退房的条件取决于法定或合同约定,而不是是否支付了房款。开发商违约或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例如,开发商违法开发或采取欺诈手段导致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退房。此外,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逾期交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购房者也有权退房。总之,退房的条件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有关。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我国法律在调整合同时一般有约定的会优先适用约定。因此,当出现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时,购房者可以依照约定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出现以下两大类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
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二)开发商违约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也就是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不能购买,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以合同的要求收房时,购房者可以退房。例如下面几种情况:
1、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房产;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
3、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购房者使用的;
4、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6、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能否退房取决于是否出现了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不是有没有交付全部或部分房款。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和退房权利是受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限制的,而非仅仅取决于是否支付了全部或部分房款。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在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要求退房。开发商的违法行为、欺诈行为或违约行为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退房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等。总之,退房权利的实现取决于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