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于肇事者一方来说在事故进行立案调查之后久久不能结案。大家可能了解一点对于当事人来说有一定的影响,那么,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车主的影响是什么?
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
2、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
3、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车主会陪着打官司。
4、结案时事故损失该保险公司承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的部分由你承担。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对于赔偿问题。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民事起诉。
2、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责任有异议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3、无异议的,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4、不申请调解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可以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和相关赔偿标准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最后凭签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名字的协议书由交警部门制作交通事故结案书进行结案。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补开,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经过核查后道路的交通事故是存在的,那么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予以受理,制作受案的登记表;
2、经过核查之后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确实存在,或者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范围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二、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理赔流程如下:
1、依据责任认定书,以自己对交通事故负的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赔偿数额,按照发生的费用,先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部分由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付。
总而言之,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双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协议不成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法确定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应当如何
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损失确定。损失确定后,修理汽车,保留损失确定表、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没有维修发票的,对方的保险无法结案,保险公司会催对方。事故处理大队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可以通过事故责任认定书调出对方车主和司机的信息,然后写好起诉书,直接到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办理法律手续。一般来说,法院会先启动调解程序,打电话给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将开庭,法院会与保险公司沟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